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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医养结合实现健康养老

发布日期:2025-04-27

当前,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促进医养结合。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全力强化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的涵义是什么?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何重要意义?

秦耕(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2亿人,占总人口的15.6%。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78%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约20%的老年人患有三种及以上慢性病。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趋势明显,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是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其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领下,医养结合重点服务对象是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主要提供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服务。医养结合坚持最大限度维持或改善老年人功能状态,提升其身体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务实举措,旨在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2015年,在总结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医养结合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老龄健康司,承担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职责,并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联合民政部确立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发展不同模式的医养结合服务。

近年来,我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全力深化。

一是强化规划政策引领。推动将医养结合纳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国民健康、老龄事业发展、养老体系建设、健康老龄化等规划,明确新时代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目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将医养结合作为推进健康老龄化的重要任务进行部署。

二是加强要素支持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审批登记、价格、财税、土地、医保、投融资等多项支持性政策措施,持续整合优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推动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支持,注重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辐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北京市针对80岁以上的“老老人”,从兜底保障、优化设施布局、扩大普惠服务供给等多方面加强服务保障。

三是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将医养结合纳入深化医改、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老年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对65岁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咨询,指导转诊转介。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医养协议合作、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方式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多场景提供服务的格局。福建省推进以家庭病床为主要形式的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

四是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出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发布《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等,持续规范医养结合服务。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养结合领域应用,推进医疗、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组织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上海市推广“互联网医院+养老院”模式,促进取得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

经过多年实践,各地形成了医养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等服务模式。截至2024年6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超8.5万对,医养结合机构超8000家,其中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超3300家,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超4700家,床位总数超200万张。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加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指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家庭病床等服务,扩大上门护理服务供给。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有条件的县区级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建设,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医养结合全国示范创建工作进展如何?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冯文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为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目前,已完成山东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100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及99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评审和命名。

在开展全国示范创建的同时,多地还推出地方示范机构和区域创建,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积极成效。总体来看,医养结合服务主要沿着以下几个方向拓展。

一是依托社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逾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面向居家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是解决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发展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立足养老驿站开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与养老驿站签约合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巡诊、家庭病床等方式开展上门医疗等。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开设老年医学特色医院、在医院内部增设老年医学科、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医养联合体等。

三是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主动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开展协议合作。有需求的养老机构也可对接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2%,通过整合医疗、养老资源,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专业、优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

实践中,医养结合机构场地租赁以及医疗设施、康复设备购置等需要大量资金,亟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从投融资、财税价格、用地等方面对保障措施作出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接受、发展可持续的医养结合服务。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同年,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价格、医保、土地、财税优惠等多项支持性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2024年底,印发《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广团队服务,最大限度帮助老年人维持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目前,我国超8000家医养结合机构中,由社会力量举办的超七成。河北、安徽、广东、四川、新疆等地投入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山东设立医养健康产业基金,为老年人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